作者:时间:2020-09-22
在教育部举行的2020教育金秋系列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介绍,截至9月18日,全国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大中小学均已分批开学,目前全国在校学生总数是2.42亿,占学生总数将近90%。
这对培训机构来说无疑是个重大利好消息,很多企业纷纷加入教育市场,期望从这一波红利中分一杯羹。但从零开始办一张办学许可证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申请过程中,机构需要准备的材料和走的程序非常多,而且教育局对资金和场地面积都有要求,条件比较“苛刻”。所以,有一些校长就四处打听怎么能快捷地弄到一张办学许可证。听闻市场上可以转让办学许可证,所以他们就动起了心思。
恰好今年,有一部分教育培训机构因为受疫情影响比较严重,没有挺过危机,准备提前退市,手中有多余办学许可证。此时,一些准备进入教育市场的企业似乎看到了新的希望:是不是可以进行闲置资源的合理利用,通过转让或租售的形式获得一张办学许可证?
转让、出租、出售办学许可证违法
马承英语告诉你,转让、出租、出售办学许可证属于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明确禁止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对于买卖办学许可证情节严重的,可以直接吊销办学许可证。
如果该涉嫌“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行为被举报或被教育行政部门查出,将面临严重的行政处罚,甚至被禁止从事教育行业,列入失信“黑名单”;如果构成犯罪的,将面临刑事处罚。
机构转让时可变更办学许可证
如果想接手一家办学机构,除了直接去教育局重新办理一张办学许可证以外,还有其它办法吗?答案是有的。教育机构在对外转让时,可以变更办学许可证。变更流程如下:
①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变更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变更的理由,并附决定变更时依照章程履行程序的原始纪录,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的,申请单位还应提交不能签署理由的文件;
②《民办教育机构变更登记表》;
③指定(委托)经办人的证明;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复印件;
⑤民办教育机构变更举办者、地址、法定代表人、园长的,除向教育局提交上述规定的文件外,还须分别提交下列材料。
①原举办者的资格证明和变更后新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材料(单位举办者须出具法人资格证明,个人举办者需出具身份证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刑事制裁文件);
②民办教育机构的财务审计报告;
③原举办者和变更后新举办者关于民办教育机构移交问题的合约(此合约必须在市教育局经办人见证下签署);
④变更地址,变更后新地址校舍的产权证明、消防验收文件;
⑤变更法定代表人,需提交民办教育机构的财务审计报告。
教育路上没有捷径可走,办理办学许可证虽说有一定难度,但只要材料准备齐全,办学要求达标,通过率还是很高的。如果有些校长不想从零开始办学,想直接从市场上接手现成的培训机构,不妨试试变更办学许可证这一个方法,也许它更快捷、有效。另外,齐全的办学资质,也是企业品牌源远流长的根本,校长们一定要慎重对待办学许可证这件事,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否则到时候后悔莫及。